“现在,像我们这些农民在吉首市建筑工地上做工,再也不用担心拿不到工资了!”5月5日,刚领回上月的工资、来自吉首市排绸乡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张传元高兴地对笔者说。这是该市为从源头上治理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,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,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缩影。目前,全市已有63个开工项目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,缴纳保障金突破2000万元。
据了解,吉首市自2005年开始,在全市范围内尝试对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,相继出台了《吉首市关于对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》和《吉首市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》等文件,对不能提供保障金等建设资金证明的建筑企业,建设部门一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。同时,要求建筑企业在项目开工前,应与开户银行、建设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签订《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四方协议》,按核定比例向专用账户存入保障金。此外,对因工作不到位,造成虚报、冒领或套取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,将予以严肃查处。
吉首市劳动保障部局一负责人表示,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,无疑给建筑行业欠薪设置“紧箍咒”。他说,当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时候,可以用这笔保障金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,从而遏制建筑行业欠薪现象。
制度实施以来,该市保障金交纳明显上升,截至今年4月底,总额已达2406.8万元,支付497.8万元。目前,全市新开工项目全部实施了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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